部門 | 人力資源部 | 招聘人數 | 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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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經驗要求 | 5年及以上企業審計、財務相關工作經驗,擁有大型國企工作經驗者優先 | 學歷要求 |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,畢業於“211”、“985”或“111”等重點大學 |
專業要求 | 審計學或會計學相關專業 | 截至時間 | 2018-12-29 |
一、崗位職責
1. 編制審計方案、下發審計通知書、督導審計的實施;
2. 主持實施對所屬公司的財務審計;
3. 主持實施對所屬公司資產質量、經營績效、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等經濟活動的審計;
4. 主持實施經濟責任審計主持實施對所屬公司重要經營活動、重大財務異常等情況的專項審計或調查;
5. 主持實施對所屬公司合並、分立、資產拍賣、轉讓、企業兼並、出售、聯營、改制、與外商合資合作經營、停業、撤消、關閉、破產等審計;
6. 指導幫助所屬公司開展內部審計工作;
7. 草擬公司經營審計規章制度;
8. 審計中介█機構選聘,對審計中介機構工作進行有效監督。
二、任職資格要求
1.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,審計學或會計學相關專業。畢業於“211”、“985”或“111”等重點大學;
2. 5年及以上企業審計、財務相關工作經驗,擁有大型國企工作經驗者優先;
3. 掌握國家審計、財務相關知識,熟悉國家審計、財經、財稅等政策法規;
4. 具備相應的財務會計、審計管理的實際操作能力;
5. 取得審計師資格證(中級)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註冊會計師;
6. 原則性、邏輯性強,有較好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,具有較好的溝通、協調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;熟練使用財務軟件,熟練使用MS Office等辦公軟件。